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
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适应当前推进城镇化发展形势需要,认真探索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发展新途径,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启动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积极做好试点申报工作。
一、高度重视试点申报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通过试点引路、典型示范、改革创新,对于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试点申报工作。
二、精心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各市(区)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布局,认真研究和部署选点工作(第一、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试点不在此列)。在认真对比筛选的基础上,积极推荐部分具备条件、有发展潜力、有代表性的中小城市或小城镇申报全国试点,并积极争取纳入试点范围,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推荐2-3个。
三、积极做好督促指导。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急,各市(区)要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做好试点申报基础性工作,着重从基本情况、发展思路、试点方案三个方面编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所在市县须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承诺试点扶持政策,并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报省发展改革委体改处。
联 系 人: 黑喜生 丁燕
联系电话:029-87293601 029-87292223
电子邮箱:heixisheng@163.com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城镇 改革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