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563
发文字号: 陕发改医改〔2011〕162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医改〔2011〕1629号 关于举办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09-26 09:59:00
陕发改医改〔2011〕1629号 关于举办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09-26

关于举办全省基层医疗机构
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医改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医改办决定举办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批:9月26日(星期一)全天。9月25日(星期日)16:00报道。
  第二批:9月28日(星期三)全天。 9月27日(星期二)16:00报道。
  二、培训地点
  西安止园饭店。
  三、培训内容
  1、安排部署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2、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相关具体工作进行培训。
  四、参加培训人员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医改办主任1人,财政局、卫生局主管局长各1人;各县(市、区)医改办主任1人,财政局、卫生局主管局长各1人。
  第一批:榆林市、延安市、西安市、渭南、铜川市、杨凌示范区和辖区内各县(市、区)。
  第二批: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咸阳市、宝鸡市和辖区内各县(市、区)。
  请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医改办、财政局、卫生局分别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各市(县、区)本系统人员按时参会。请各市医改办于9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本辖区内所有参会人员名单按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整理汇总后报省医改办。
  联系人:马  珂  18909218909  邢  宁  15091544897
  电  话:029-87292622(兼传真)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doc

 


                                      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发展改革委代章)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医改  培训  通知
抄送:国务院医改办,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