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军工集团陕开先锋有限责任公司
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上报陕西省军工集团陕开先锋有限责任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宝市发改投字〔2011〕8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陕西省军工集团陕开先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棚户区改造,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1、改造户数344户,新建建筑面积18150平方米,其中,职工安置房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50平方米,安置职工344户。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其中道路2647米,给水管道2614米,排水管道1188米,热力管道2739米,绿化38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座。
2、项目总投资2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76万元(安置住房1806万元、基础设施518万元、公共配套设施1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万元、预备费130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安置住房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职工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主要由企业筹措,同时按规定标准申请国家投资补助。
附件:陕西省军工集团陕开先锋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doc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矿棚户区改造 项目 可研 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