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阳县污水处理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山阳县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商发改字〔2011〕389号 )收悉。根据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山阳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
(一)建设规模
同意工程建设总规模2万m3/d,其中近期建设1万m3/d,按近期规模设计,预留远期建设用地。
(二)建设厂址
同意工程厂址选在山阳县城关镇冯家湾村东南,距县城中心约7.0km。建设用地为30亩。
(三)生产工艺
同意污水处理采用CASS工艺,污水经粗、细格栅进入旋流沉砂池后进入CASS池处理,再经紫外线消毒池外排。出水水质(COD≤60mg/ L、BOD5≤20mg/L、SS≤20mg/ L、TN≤20mg/ L、NH4-N≤8mg/ L、TP≤1mg/ L,pH=6-9)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县河。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处理,泥饼外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
基本同意污水处理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建议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复核CASS池容积、负荷、污泥龄等工艺参数,确保脱氮除磷效果;复核泵站集水池池容及提升泵扬程,优化设备选型。
(四)总平面及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总平面设计。厂区总平面布置划分为生产区和管理区。生产区布置于场地北部,以近期CASS池为中心,粗格栅、污水泵房、沉砂池设在CASS池东部,消毒池、污泥脱水间设在CASS池西部,污泥贮存池、鼓风机、变配电间在CASS池北部;预留远期CASS池位置在厂区东北部。管理区布置在厂区南部,包括综合办公楼、机修库和门卫。
同意厂区防洪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
2、基本同意建、构筑物各单体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为下部钢筋混凝土水池,上部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4.7m、7.8m;细格栅为局部地下钢筋混凝土水池,局部地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CASS池为半地下式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共设4池,单池尺寸48.1×12×5.5m,地下2.50米,地上3.0m;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综合办公楼为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858.2m2;车库、仓库、机修间等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94.47m2,门卫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6.68m2。
建议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使平面紧凑以节约用地。
(五)公用工程
1、同意厂区供配电设计。双回路10KV供电电源由城市公网架空引至厂区墙外,经铠装埋地引入厂内总配电室,设计选用一台630KVA干式变压器。场区内水处理及配套设备、控制室等为二级负荷,办公生活用电为三级负荷。
2、基本同意自控、仪表和通风空调系统设计及设备选型。
3、同意厂区给、排水系统设计。厂区给水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生产、生活日用水量为58.7m3/d。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雨水收集后排入县河。
4、同意厂区道路及绿化设计。厂区进厂道路按厂矿道路四级标准设计,宽4.5m,行车道宽3m。厂区主干道宽7.5m,路面宽6m; 厂区次干道宽4.5m,路面宽3m。
二、污水管网工程
(一)同意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和地形条件,将污水收集系统沿西河两岸设置,引至下游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北起苍龙山沿线,南到浅山区外扩500m;东起必康制药厂,西到赵家原村,近期服务面积5.25km2,远期服务面积10.5km2。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老城区近期采用雨污合流制,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
(二)同意管网工程按2.0万m3/d规模设计建设。污水管道总长29.711km,其中截污主干管11.922km(管径D300~D800),干管5.871km(管径D300~D400),支管11.918km(管径D300);跨县河倒虹管3处,污水截流井1处。
同意将污水管网划分为6个排水分区,分别为城中心区污水管网、滨河南路污水管网、西河新区(东、西两岸)污水管网、丰阳新区污水管网、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1、西河东岸和老城区污水汇流后,经倒虹管与西河西岸的污水汇流。
2、西河西岸与西河东岸,老城区汇合的污水经倒虹管与滨河南路的污水汇合,送入污水处理厂。
3、在北后街至西河大桥处设置1座截流井,全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4、在北后街~西河大道、西河大道~丰阳新区、工业园区采用倒虹管穿越西河。倒虹管设置事故排出口,设置格栅和沉泥槽;管径d400、d200。
5、同意管材均选用钢筋混凝土管,橡胶圈柔性接口。
建议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细化管网设计,复核水力计算,复核管网坡度及埋深;进一步优化污水管道过河段设计并细化施工方案及措施要求,进一步复核工业园区倒虹管管径,建议河堤段埋设的倒虹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三、消防、环保、节能及劳动安全卫生
原则同意消防、环保、节能及劳动安全卫生设计。施工图设计中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规,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确保“三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
四、劳动定员
同意污水处理工程定员22人。
五、概算总投资
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依据和取费标准,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755万元,其中排水管网工程2979万元、污水处理厂3776万元,详见附件。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污水项目 初设 批复
抄送: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商洛市政府,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洛市环保局,山阳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