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583
发文字号: 陕发改经贸〔2011〕167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经贸〔2011〕1670号 关于粮油仓储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09-27 16:29:00
陕发改经贸〔2011〕1670号 关于粮油仓储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09-27

关于粮油仓储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粮食局、省粮食局直属有关单位:
  《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实施以来,各地发改、财政、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加强项目管理,粮油仓储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完善粮油仓储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
  各地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市级骨干粮库规模应控制在0.5亿斤,产粮大县的县级中心粮库规模应在0.3—0.4亿斤;其他县级中心粮库规模应在0.3亿斤以内。省级、市级油脂罐容项目建设规模控制在0.3-3万吨,县级油脂罐容项目建设规模控制在0.3万吨以内。
  二、严格申报程序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上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进行项目申报,项目审批程序如下:
  (一)可研报告的申报和审批。省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申报项目可研报告;市、县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分别由各级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粮食部门逐级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局。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局组织专家现场查看后,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可研报告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可研报告。
  (二)初步设计的申报和审批。项目单位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批文件,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粮油专业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省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申报项目初步设计;市、县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由各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粮食部门逐级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组织专家现场查看后,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收到省发展改革委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粮油专业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之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资金的申报和投资补助资金计划的下达。省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完成20%的工程量,市、县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完成60%时,可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申请补助资金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对项目资金落实和建设情况进行审核后下达项目投资补助计划。
  省级各项目单位,各市、县级发展改革委、财政、粮食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布局审核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资料的市县,将停止项目审批。坚决杜绝先开工建设后申报的现象,对2011年10月1日以后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申报资料有关要求
  (一)项目可研报告
  1、由具有乙级以上粮油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可研报告需满足国家有关粮油仓储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主管部门、企业性质、现有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近三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主要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工期安排等;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项目市场分析。重点阐述项目所在地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产量、商品量、人口数量等粮源情况,现有粮油仓储设施情况,地方粮油储备规模总量和落实情况,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与项目申报单位签署的承储地方储备粮油的协议等;
  (5)项目设计方案。包括拟建仓(罐)容总量、仓型结构(房式仓、浅圆仓、钢板仓、砖圆仓等)、工艺流程图及总平面图(要详细标明已有设施和拟建设施等);
  (6)项目投资估算、筹资方案、财务评价等。包括分项详细投资估算表或投资概算表,筹资方案中资金来源的详细说明;
  (7)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风险措施。包括项目融资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管理风险及相应的控制风险措施等;
  (8)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机电设备等拟招标采购规模(数量)和投资额度,项目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招标范围等。
  2、项目可研报告的附件
  (1)申请可研报告的申报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
  (3)项目现有土地的土地证,新征土地需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有关部门出具的铁路专用线审批文件(涉及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改造的项目);
  (6)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7)项目申报单位近年承担地方粮油储备业务的相关证明等;
  (8)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落实的证明材料;
  (9)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单位的资质证书。
  (二)项目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内容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粮食仓库建设标准》、《植物油库建设标准》、《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植物油库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工艺上必须包括粮情测控、环流熏蒸、机械通风、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普遍推广应用的工艺和技术,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初步设计需满足国家有关编制初步设计的深度要求。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进行建设。
  初步设计文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
  (2)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工程概算书;
  (4)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5)独立工程分册(铁路专用线、场外道路等);
  (6)设计合同中另行约定的透视图、模型等。
  2、初步设计的附件
  (1)申请初步设计的申报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
  (3)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单位的资质证书
  (三)资金申请
  项目单位不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本子,以资金申请文件形式逐级上报,并附以下附件:
  (1)省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3)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4)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原始单据复印件和工程进度评审报告,与有关施工企业签定的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等。
  (5)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文件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粮油仓储建设项目鼓励在原址上拆旧建新,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坚决杜绝违规占用耕地现象。

  附件1:省级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xls  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3: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粮食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粮油  仓储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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