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
造林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15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全省退耕还林工程任务人工造林(乔木)24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总投资8250万元。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扎扎实实地做好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营造林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造林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标准为人工造乔木林300元/亩,人工造 灌木林120/亩,封山育林70元/亩。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要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总目标出发,统筹安排好退耕还林工程投资计划,并将计划下达和执行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备案。
附件: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xls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