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度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和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专项资金安排工作意见,经研究,现将《2011年度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下发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专项资金投资方向为农村新型社区清洁示范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城镇段堤岸绿化保护工程和宣传与执法。项目总数11个,总投资2644.82万元,其中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000万元。
二、各市发改委要会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下达、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完工。
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加强对工程实施的全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四、项目建成后,请各市发改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送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请省财政相应成立预算并拨付。
附件:2011年度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资计划.xls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秦岭 生态 保护 投资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