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
能源建设任务和投资(第三批)计划的通知
延安、汉中、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
为充分满足退耕农户用能需求,根据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和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结合各市农村能源建设实际,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和投资(第三批)计划2102万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389.9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712.1万元,在延安、汉中、商洛3市22个县(区)新建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项目9573个,其中太阳灶3498台、太阳能热水器6075台(具体项目详见附表)。
请严格按照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和投资(第三批)计划表.xls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巩固退耕还林 农村能源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
利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相关各市人民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