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企业债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撑作用确保全省经济发展合理资金需求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80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就加快我省企业债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为了保持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省政府提出了实施“推介金融市场产品,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增大社会融资规模”工程(简称“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确定了全年社会融资规模3000亿元的目标。作为融资规模大、成本低、使用期限长的企业债券可为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分散融资风险、加快投资项目建设等提供有效支撑。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取消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限制、简化企业债券审核程序、拓展企业债券融资用途等政策措施,为企业债券发行提供了良好机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扩大企业债券发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推进企业债券发行作为促进直接融资的一项重要抓手,大力推进辖区内企业债券申报工作。
二、规范壮大发债主体
净资产规模是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重要条件。要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壮大发债主体。各地可采取资产注入、资产整合、改革改组和增资扩股等方式扩大企业净资产规模,特别是对于城建、交通、能源等行业企业,要积极向同级政府提出建议,按照行业性质相近、产业链条密切的原则进行整合改组,新整合改组企业可以采取向前追溯近三年财务报表的方式扩大净资产规模,达到发债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净利润条件;也可以建议政府指定一个行业主管部门或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参照深圳、北京(中关村)等的做法,按照“政府牵头、统一组织、统一担保、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组织企业申请发行集合债券。要抓住机遇,大力推进辖区内保障房建设企业债券的发行工作。
三、落实发债担保
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可申请发行无担保信用债券。发行有担保的企业债券应当落实担保方式和担保单位。企业债券担保主要有资产抵押担保和第三方担保两种方式。资产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可以是发债企业现有资产,也可以是发债企业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投资股权、应收账款等。两个实力相当的企业,可以采取一方发债一方担保的方式进行互保。
四、做好信用评级
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包括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债券信用评级,信用等级由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评定。对于城建类投资企业,除了落实发债担保以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或联合采取设立专项偿债基金、风险准备金,优先偿还当期债券,政府委托代建并承诺回购等多种增信措施。
五、把握好募集资金投向要求
要把握好发债募集资金投向要求。企业发债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且审批手续要达到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要求;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要有收购协议;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要有有关银行出具同意的意见。
六、加强与中介机构的联系
发行企业债券工作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从发债谋划、组织申请材料、上报争取、核准后发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关中介机构的参与、协助。企业一旦确定发债意向,就要选择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具有主承销资格的券商、信用评级公司及早介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中介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债券市场信息,学习和借鉴外省市的做法,为本地本行业企业发债出谋划策,做好服务。
七、不断充实发债资源
各地要建立发债企业备选库,并实行重点指导、动态管理。要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发展情况,筛选基本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将企业基本情况定期报送我委,充实省上备选库资源,统一培训,重点培育。近期,要重点在交通、能源、水利、保障房建设等领域,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点培育,争取尽快实现发债融资。
八、做好申报争取工作
切实做好已上报发债申请材料企业的汇报争取工作。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出具反馈意见的,要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及时补充上报;对于拟申请发债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和协调等服务工作,配合其尽快上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企业债券 申报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