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雁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市发改字〔2011〕232号)收悉,经审查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雁塔区以生产促进经营,以经营带动生产,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水平,对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推进该区“四大经济板块”建设,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建设单位:雁塔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三、建设地点:西安市长安中路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总面积544㎡,其中包括气相色谱室、液相色谱室、原子荧光室、原子吸收室、天平室、农药残留速测室等。购置仪器设备36台(套),其中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电子天平、微量水分测定仪、多功能食品分析仪以及流动检验车和采样车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建设期限及效益: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对产地环境的监控,提高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率,提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均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进一步落实节能、消防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初步设计由省农业厅会同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 项目 可研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农业厅,西安市农业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