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678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1〕189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1〕1895号 关于麟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11-07 17:50:00
陕发改农经〔2011〕1895号 关于麟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07

关于麟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麟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宝市发改农字〔2011〕818号)收悉,经审查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麟游县畜牧、烤烟、干杂果、蔬菜四大主导产业稳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对产地环境、投入品和农产品全面监控,是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对增强农业竞争能力,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十分必要。
  二、建设单位:麟游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三、建设地点:麟游县九成宫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总面积555㎡,其中包括酶标仪室、液相色谱室、原子荧光室、原子吸收室、天平室、农药残留速测室等。购置仪器设备65台(套),其中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电子天平、微量水分测定仪以及流动检验车和采样车等。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建设期限及效益: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对产地环境的监控,提高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率,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均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进一步落实节能、消防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初步设计由省农业厅会同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  项目  可研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农业厅,宝鸡市农业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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