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2011-2015年)的批复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上报西安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11-2015)的请示》(市发改字〔2011〕82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第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陕移发〔2010〕7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基本同意该规划,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规划范围为西安市7个县(区)、54个乡(镇)的265个行政村,涉及三门峡等4座水库的移民,覆盖总人口116983人,其中移民16310人,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水平年为2015年。
二、基本同意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本次规划目标是,通过加大投入,解决制约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规划期末移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移民人均耕地1.5亩,解决50252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其中移民35人,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十二五”末的平均水平。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重点加强基本口粮田建设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移民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发展使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
三、基本同意规划的主要建设内容。基本口粮田和农田水利配套项目改造基本口粮田16150亩,新打机井396眼,渠道131.1km,节灌工程300亩,铺设管道189.1km;饮水安全项目新打机井79眼,新建水池77座,铺设管道278.6km;交通项目砼路21.9km,泥结石道路1.8km。
四、规划项目总投资11987万元,其中,其他行业、专业“十二五”规划投资10687万元,中央结余资金、库区基金规划投资1300万元。基本口粮田及农田水利项目6748万元,饮水安全、交通及社会性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174万元,监测评估费6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在用好已有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调整完善后的库区维护资金等移民专项资金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移民的扶持作用,稳步增加移民专项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加强协调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已有项目规划和资金渠道筹措解决。
五、请你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在有关专项规划、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倾斜,优先安排,优先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内的建设内容要按照有关法规,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重点工程和规模较大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省发改委 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移民 发展 规划 批复
抄送:国务院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系会议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西安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