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715
发文字号: 陕发改运行〔2011〕208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运行〔2011〕2087号 关于调整陕西电网2011年度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11-09 16:58:00
陕发改运行〔2011〕2087号 关于调整陕西电网2011年度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09

关于调整陕西电网2011年度
发电量计划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前10个月陕西电网电力需求实际增长和发电量计划实际执行情况,综合后两个月全网电力市场需求预测以及市场变化、电煤供应、电力外送、极端天气以及电网输送能力不足等多种因素,本着“保电网安全稳定、保供热供电需求”的原则,在今年发电量计划增量有限的情况下,结合各电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今年全网统调电厂部分机组发电量计划进行调增,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增加2011年度陕西电网统调机组发电量计划21.81亿千瓦时,其中对担负冬季供热任务或受电网约束等特殊情况的发电企业,共增加年度发电量计划5.53亿千瓦时;针对陕西电网部分电厂年度发电量计划不足,后期计划内电量存量、机组容量大小和陕北电厂机组防冻等因素,共增加年度发电量计划16.28亿千瓦时。(详见附表)。
  二、省电力公司应按照我委下达的发电量计划组织好生产调度,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年度发电量计划的落实。对担负供热任务的热电企业以及与电网安全密切相关的发电企业,电网调度部门应视供热及系统运行情况,科学合理调度,确保供热和系统安全。一旦因电煤供应不足、极端天气等因素造成省内用电紧张时,省电力公司要严格按照“以煤定电、以可调能力定电”的方式,合理安排好各机组的运行方式,千方百计确保省内用电。各发电企业要积极组织落实煤源,加强生产运行管理,严格服从调度,共同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年度发电量计划的顺利执行。
  三、发、供电企业要在确保省内电力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好电力外送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因电力外送造成陕西电网限电情况的发生。冬季用电高峰期间陕西电网电力外送计划必须报经我委同意后方可执行,在省内电力供需矛盾突出时段,陕西电网应减少以至暂停外送。发电企业必须认真、客观、准确地向我委提供来、存、耗煤等相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不得伪造、篡改,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电力外送资格。
  四、鉴于今年1月份省内各主力电厂因电煤供应不足等问题实行了“煤多多发、煤少少发”,因此,在此期间各电厂多发或少发的电量应据实结算,即:对由于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缺煤停机或缺煤减发等自身原因减发的电量,以后各月不增不补,同时该电量直接纳入到全网统一平衡电量中;对用电紧张情况下,能够服从调度指挥、稳发满发、为保电网安全做出贡献的电厂,其多发电量在以后各月不扣不减。今年冬季用电高峰时段我委将继续加大对机组发电量计划的奖惩考核机制,同时将根据各电厂实际运行情况,适当调增(减)其下年度发电量计划。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电力  计划  调整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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