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渭南市调整400型皮棉
加工规划点的批复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临渭区和华县400型皮棉加工规划点的请示》(渭发改字〔2011〕157号)和《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将临渭区400型皮棉加工规划点由交斜镇调整到固市镇春光村的请示》(渭发改字〔2011〕167号)均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原华县莲花寺400型棉花加工规划点调整到渭南市临渭区官路镇;将原渭南市临渭区交斜镇400型棉花加工规划点调整到渭南市临渭区固市镇春光村。新规划点的400型棉花加工项目承建单位由你委负责审核确定并予以备案。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实施项目建设。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棉花 规划点 调整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经贸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8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