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有关企业: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号),确定“十二五”期间建设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并拟建设10个左右各类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域。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根据全省能源发展规划和各市(区)集中供热规划,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编制本市(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和示范工程的推进时序。各市(区)财政局根据国家鼓励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优惠政策,落实好具体支持资金和奖励、贴息标准。各有关企业认真研究国家指导意见,尽快策划建设项目,落实好建设条件。
近期,我委委托西北电力设计院编制全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专项规划,请各市(区)有关单位和企业给予积极配合,并于11月20日之前将本市(区)、企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及有关情况报我委煤电处。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联系人:雷宏建 电话:029—87293130)
主题词:能源 天然气 分布式 指导 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