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年灌区改造等水利项目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11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5880万元,其中:宝鸡市210万元,咸阳市270万元,渭南市2160万元,汉中市400万元,安康市100万元,商洛市600万元,延安市600万元,榆林市1000万元,省水利厅540万元,专项用于东雷二期抽黄蒲城灌溉系统尾留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项建设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该项资金从我委陕发改投资〔2011〕197号文件“重大公益项目”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附件:2011年灌区改造等水利项目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有关市水利(水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