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734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1〕216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1〕2162号 关于宝鸡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11-21 11:13:00
陕发改农经〔2011〕2162号 关于宝鸡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21

关于宝鸡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大中型沼气工程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宝鸡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11〕952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宝鸡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位于宝鸡市凤翔县陈村镇槐北村,年出栏生猪14000头。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对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沼气沼渣沼液,有利于改善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当地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对示范推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采用CSTR(完全混合式)发酵工艺,新建集污池15m3、调节池25m3、沼液贮存768m3、锅炉房43.2m2。购置700立方米CSTR一体化发酵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28台、套(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0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建设期限一年。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粪污量1.46万吨,供气300户、年产沼气20.16万m3,年产沼液、沼渣肥1.29万吨,直接施肥面积1000亩,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均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尽快完善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沼气  可研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农业厅,宝鸡市农业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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