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县顺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眉县顺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11〕951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眉县顺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屠宰场位于宝鸡市眉县营头镇,年屠宰生猪60000头。利用厌氧发酵技术对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沼气沼渣沼液,有利于改善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当地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生态良性循环,对示范推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采用UASB(完全混合式)发酵工艺,新建沉淀池33.1m3、二沉池49m3、贮气柜水封池200m3、锅炉房65.7m2。购置UASB布水器及其他配套设备70台、套(批)。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4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建设期限一年。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有机废水及屠宰污水量23.4万吨,年产沼气28.8万m3、年发电22.5万度,锅炉用气13.8万m3,年产沼渣肥1095吨,直接施肥面积200亩,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
该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均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招标事宜。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尽快完善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业 沼气 可研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农业厅,宝鸡市农业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