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中—天水经济区系统性融资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中—天水经济区系统性融资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贯彻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目录.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融资 规划 通知
抄送:国务院各部门驻陕有关单位,在陕各金融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