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776
发文字号: 陕发改规划〔2011〕222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规划〔2011〕2224号 关于陕西省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11-24 16:30:00
陕发改规划〔2011〕2224号 关于陕西省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1-24

关于陕西省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我委已于2010年11月1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该县防洪规划重新编制,新的嘉陵江防洪过洪断面标准为110米,原批工程厂址现状过洪断面仅为74.5米,致使该项目原建设地址进行调整,将原厂址城关镇夹门子村鲁光坪变更为夹门子村夹门子沟出口左岸阶地。根据你委重新上报的《关于上报略阳县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汉发改规划〔2011〕605号),依据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调整建设地址后的《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现对该项目可研报告重新予以批复,原批复文件陕发改规划[2010]1765号作废。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污水处理厂工程
  (一)建设厂址和规模
  同意将污水处理厂选址于城关镇夹门子村夹门子沟口,总占地面积27亩,设计水平年(2015年)处理规模1.5万m3/d。
  (二)生产工艺及出水标准
  同意污水处理采用微曝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三)总图及公共工程
  基本同意按照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将厂区划分为生产管理区(厂前区)、污水预处理区、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辅助生产区等五部分。下阶段需进一步优化平面布置。
  同意厂区给水、排水设计。厂区给水由市政管网供给,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嘉陵江,污水排至进水管后入处理系统处理。厂区防洪按30年嘉陵江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同意供电为二级负荷,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
  二、管网工程
  同意按照县城规划和地形条件,将排水系统分为菜籽坝、狮凤路、略阳钢铁工业园、电厂路工业园、老城综合片区、略阳火车站等六个区域,污水管网服务面积2.03km2。同意已有合流制排水管网的老城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的排水体制,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新铺设的管网均采用雨、污分流制。
  同意建设污水管道26.992km。其中主干管13.965km;干管6.315km,管径d400mm;支管6.712km,直径d300mm。原则同意污水管道过河均采用倒虹的方式,请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过河方案。
  基本同意部分主干管采用混凝土箱涵,其余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和双壁波纹管。下阶段应进一步进行比选,合理选用管道断面和管材选择。
  三、估算投资
  同意工程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和取费标准,初步核定估算总投资8928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4308万元,污水管网投资4620万元,详见附件1。
  四、招标实施方案
  同意工程招标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

  附件:1、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总估算表;2、略阳县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xls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污水项目  可研  批复       
抄送: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汉中市政府,汉中市国土资源局、汉中市环保局,略阳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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