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推动点上工作取得突破,面上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陕西创建国家低碳试点省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任务,我委在统筹考虑全省各地申报情况、工作基础和试点布局的代表性基础上,确定渭南市等27家单位为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单位(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把握低碳试点的内涵,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以培育低碳产业体系、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为重点,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政策激励为支撑,发挥试点带动引领作用,为创建国家低碳试点省探索路经,积累经验。
二、试点任务
(一)市县层面。研究制定低碳发展规划,探索构建低碳产业体系,积极支持低碳企业和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交通、建筑领域节能,增强森林碳汇,着力倡导和推广低碳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力争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量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年度温室气体减排幅度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园区层面。制定低碳发展规划,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推进低碳产业发展和低碳技术产业化。注重清洁生产,力争单位生产总值碳强度降幅达到全国同类园区先进水平,勇创全国一流低碳园区。
(三)企业层面。明确低碳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快推进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品生产和产业链延伸,培育壮大低碳产业,单位产值或产品碳排放强度降幅超过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三、工作要求
低碳试点是一项创新性、系统性工程,各地和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其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试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试点单位要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总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要抓紧制定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推进实施。
为推动全省低碳试点工作,我委将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和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同时,我委将与试点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完善考核评估措施,及时发现推广试点单位成功经验和做法,切实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发展改革委也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务求试点收到实效。
附件:陕西省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低碳试点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
陕西省首批省级低碳试点单位名单
低碳试点市、县7个:
渭南市 凤县 彬县 安塞县 靖边县 西乡县 镇安县
低碳试点园区 5个:
西安浐灞生态区
西安市大兴新区
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榆横工业园区
低碳试点企业15家: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宝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东岭集团股份公司
宝鸡市海浪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彬长新生能源有限公司
榆林云化绿能有限公司
神木晶元清洁发展有限公司
陕西奥维加能焦电化工有限公司
府谷镁业集团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汉川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春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