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
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宝鸡、延安市发展改革委,省供销合作总社、省物产集团:
现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物联行字[2011]143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参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写全国物流行业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参会回执表并于12月8日前将该表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
二、要求先进集体单位负责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本人参会(仅限一人),参会人员着正装参加表彰大会。
三、请各单位通知有关参会人员与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于12月16日下午统一乘火车前往北京。
联系人:王孝奎 电话:87294240
附件:
1、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召开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物联行字[2011]143号).doc
2、陕西省推荐的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doc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物流 模范 表彰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