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局:
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农技服务体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2100号、发改投资〔2011〕210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第一、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总投资1120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940万元,地方配套2262万元;安排关中14个产粮大县加强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抓紧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局、水利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抓紧下达投资计划,各地在下达投资计划时,要明确市、县两级配套资金的比例和数额。投资下达文件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备案。
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由县农业局、水利局分别负责编制农业项目和水利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招投标方案,会同发展改革部门12月底前上报。农业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投标方案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投标方案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四、严格资金项目监管。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不得按部门或行业切块,严禁挤占、挪用。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对市、县配套资金不落实的,要适当调减下年度建设任务。项目前期工作费、基本预备费及项目管理费一律从市、县配套资金中支出。
五、完善分工协调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农业、水利部门要按照《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分工协助,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项目单位抓好相关工程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协调落实地方投资,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严格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本批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实现季报制度,要定期将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
附件:1、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2011年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汇总表2、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2011年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表3、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2011年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批)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农业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省财政厅、省审 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