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1-00809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11〕236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11〕2364号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1-12-16 16:37:00
陕发改高技〔2011〕2364号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12-16

关于组织实施国家海洋工程装备
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增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按照《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发改高技〔2011〕1675号)关于实施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为牵引、创新为驱动、总装为龙头、配套为骨干”的发展思路,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结合主力装备、新型装备、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的发展特点,依托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制造骨干企业,带动配套设备制造企业,掌握总体设计技术和建造技术,重点突破海洋深水勘探装备、钻井装备、生产装备、工程船舶的设计制造核心技术,全面提升自主研发设计、专业化制造及设备配套能力。
    二、专项组织方式
    结合我国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基础,市场需求和工程订单情况,顶层设计,定向申报。由总装制造企业牵头,联合配套设备企业共同申报。“十二五”期间分年度安排,滚动支持。
    对于主力装备,重点支持提高自主开发设计能力,优先选择已落实依托工程订单可完成实船建造的企业。
    对于新型装备,重点支持总装建造技术开发和提高集成设计能力,设计图纸通过船级社审核,力争取得工程订单。
    对于关键配套设备和系统,重点支持系统集成设计技术、成套试验和检测技术以及制造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需具备实船试验条件或实现实船安装。
    三、2011年专项重点
    主力装备及配套设备:
    (一)30万吨深水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设计建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工作水深2000米以上,完成实船设计和总包建造。
    配套设备和系统:FPSO单点系泊系统、原油装卸系统、大功率平台电站等。
    (二)1200米水深半潜式海洋钻井支持平台设计建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完成实船设计和总包建造。
    配套设备和系统:深水锚泊定位系统、钻井动力变频驱动系统、高速柴油机发电机组等。
    (三)1500米作业水深钻井船设计建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完成实船设计和总装建造。
    配套设备和系统:钻井包、定位绞车、海洋工程起重机等。
    (四)3000米水深多功能水下作业支持船设计建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完成实船设计和总装建造。
    配套设备和系统:海洋工程起重机、锚绞车、鲨鱼钳、挡揽桩等。
    新型装备:
    (五)中深水大陆架油气开采张力腿(TLP)式平台研发设计。平台适用水深200米~500米,实现干式井口作业,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船级社审核,力争取得工程订单。
    (六)自升式生产储卸油平台研发设计。平台储油容量5000立方米左右,完成方案设计并通过船级社审核,力争取得工程订单。
    四、专项申报有关要求
    (一)项目由海洋工程装备总装制造企业牵头申报实施。对申报主力和新型装备(以下简称主机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牵头协调落实配套设备项目及承担单位,并签署技术合作协议,作为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上报。对未按照专项要求牵头落实配套设备项目技术合作协议的主机装备项目申请,本专项不予受理。
    (二)申报配套设备项目的企业,应与主机装备项目承担单位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并作为项目申请报告附件上报。对未落实与主机装备项目技术合作协议的配套设备项目申请,本专项不予受理。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具有相关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基础,在现有基础上实事求是制定项目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新增产能。
    (四)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保、节能、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认真审核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由资金证明等),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五)请项目主管部门按照专项重点的要求,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于2012年1月31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基本情况表、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式五份,附电子版)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一、附件二。

    附件: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xls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安军  029-87294957)


主题词:海洋  装备  产业化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
    三、项目的技术基础。
    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技术合作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技术推广前景;
    四、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投资补助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产品市场预测、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等;申报主机装备的,要提供联合设计、研发单位、方案及分工情况;
    五、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六、投资估算及筹措
    项目总投资规模,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申报主机装备的,要明确各研发子项投资经费安排;
    七、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八、合作配套设备(或主机装备)情况
    与合作配套设备(或主机装备)企业的合作基础、技术合作内容、保障措施等简要介绍,有多项的要分别说明。
    九、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一)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二)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三)自有资金证明及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四)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土地、规划等必要文件;
    (七)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八)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九)与配套设备(或主机装备)企业签订的项目技术合作协议;
    (十)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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