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组建陕西省轨道交通工程装备
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报来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关于组建陕西省轨道交通工程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宝市发改高技字〔2011〕602号)文件收悉。我委于2011年11月22日组织由何多昌高工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陕西省轨道交通工程装备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申报资料齐全,符合组建要求。经研究,同意依托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组建陕西省轨道交通工程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陕西省轨道交通工程装备工程研究中心”以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为主体组建,建设地点为宝鸡市宝福路118号。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围绕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及城际轨道的轨道交通车辆产业进行研究开发,提高轨道交通行业的工程研究和产业化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我省轨道交通工程装备全面发展。
三、建设内容:主要是建设研发大楼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620平方米,购置研发设备、仪器、中试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等。建设期两年。
四、该工程研究中心要以为行业技术推广应用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宗旨,探索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以及量化的考核目标,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五、请你单位抓紧工程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落实环保、土地、城市规划、投资等建设条件。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使该工程研究中心尽快发挥作用。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评估办法》进行动态管理。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高技术 工程研究中心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