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木中鸡等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核准的批复
省地方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神木中鸡等5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投资核准的请示》(陕地电字〔2011〕122号)、《关于榆林埝沟、洋县龙亭等10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投资核准的请示》(陕地电字〔2011〕1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榆林煤矿双电源供电和汉中市小水电上网及工业园区用电需求。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增强供电可靠性,完善榆林、汉中电网结构。同意建设神木中鸡等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神木中鸡等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后新增变电容量2272MVA,线路193.9公里;项目总投资29506万元,其中资本金5901.2万元,占总投资20%,由省地方电力公司自筹,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详见附表 。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节能标准要求和征地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尽快完善征用地手续,落实各项措施和建设条件后开工建设。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认真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 。
四、核准项目的所需的市发改委意见、用地预审、环评批复、规划选址等相关文件见附表。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神木中鸡等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表 2、神木中鸡等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支持性文件表3、神木中鸡等8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xls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输变电 工程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省环保厅,有
关市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