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618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0〕148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环资〔2010〕1487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提供矿井水利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09-17 10:29:00
陕发改环资〔2010〕1487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提供矿井水利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09-17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提供矿井水
利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省煤业化工集团,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提供矿井水利用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086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回顾 “十一五”以来矿井水利用工作,总结矿井水利用发展经验,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市、本部门实际提出“十二五”矿井水利用规划目标和重点项目。
  二、认真填写通知要求的各类调查表,真实反映当地实际。
  三、各市和各部门将情况汇总后,务于10月10日前以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上报我委环资处。
  联系人:姜志祥     电话:029—87291371
  邮  箱:sxfgwhzc@126.com

 


                           二O一O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矿井水  工作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45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