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643
发文字号: 陕发改基础〔2010〕152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基础〔2010〕1528号  关于临潼骊山经铁炉至蓝田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09-21 16:40:00
陕发改基础〔2010〕1528号  关于临潼骊山经铁炉至蓝田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09-21

关于临潼骊山经铁炉至蓝田公路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临潼区骊山镇至蓝田蓝关镇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字〔2010〕2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公路是西安市公路主骨架的组成部分,现有道路等级低、路况差,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增长的需要。为促进县域经济、区域旅游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同意实施临潼骊山经铁炉至蓝田公路改建工程。
  二、路线起自临潼骊山砖房村(与310国道相接),向东经秦俑博物馆规划区北侧、代王、南陈村、马额镇至铁炉乡后路线转向南,经冯杜村、小金乡、金山镇、三官庙乡南、秦家寨、杨坡头止于蓝田县蓝关镇北窑村。路线全长60.4公里,同步建设三官庙乡连接线1.4公里。
  三、全线(含连接线)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铁炉乡段约24.5公里,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米;铁炉乡至终点段约35.9公里及三官庙乡连接线,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其它各项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四、该项目按照政府还贷收费公路性质由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工程投资估算4.5亿元,建设资金由西安市筹措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施及材料采购等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标。
  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优化路线方案设计,尽量避免与骊山景区的干扰,处理好与兵马俑专线和沪陕高速的交叉,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2年8月前完成工程建设和交工验收等工作。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公路  可研报告  批复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临潼区、蓝田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