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654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产业〔2010〕154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产业〔2010〕1548号 关于米脂昌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电石渣水泥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09-27 15:23:41
陕发改产业〔2010〕1548号 关于米脂昌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电石渣水泥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0-09-27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米脂县昌盛水泥有限公司新建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电石渣水泥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榆政发改发〔2010〕3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鼓励电石渣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同意建设1条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电石渣水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单位为米脂昌盛水泥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榆林市米脂县银州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原料和燃料运输、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水泥存储及运输等装置,配套建设厂区总降压站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电石渣采用皮带输送机由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转运站送入,熟料煅烧采用Φ4×60m回转窑与低压损单系列在线式五级旋风预热器组成的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系统,年产熟料60万吨,年产水泥100万吨。项目建设期2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3066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10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6%。
五、项目建设和生产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土地预审意见(陕国土资规发[2010]146号)、榆林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榆政环发[2010]89号)、米脂县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827201000013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米脂昌盛水泥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待符合开工条件后,于开工建设前15日报告我委。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水泥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信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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