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0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小水电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117号)精神,现下达2010年农村小水电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740万元,其中水电农村电气化项目1130万元(汉中520万元,安康430万元,商洛180万元),小水电代燃料项目610万元(宝鸡365万元,安康45万元,商洛2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安排和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