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
根据姚引良副省长9月2日主持召开的会议精神,为统筹安排好各类水利建设资金,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研究,现就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原定筹资方案,按照保重点、保续建、保配套以及建设程序完备、兼顾地方平衡的原则,2010年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共安排29个水利项目,其中续建项目8个、新开工项目5个以及其他项目16个,主要用于骨干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和农业灌溉设施建设,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表。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另行专项下达。
二、有关地市和项目单位要根据以上资金安排,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切实抓好今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结合各类建设项目实际进度和投资需要,按规定程序做好投资计划和资金申报工作,足额落实好本级地方配套资金。
三、有关市和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循项目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概算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和设计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使用扩大内需中央资金的项目,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四、各市要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区分公益性、经营性不同工程性质,落实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落实分级投资事权责任,在稳定增加财政性水利投资的同时,鼓励社会投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努力增加水利建设投入。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