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686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0〕160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10〕1601号  关于核报洪灾损失情况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10-09 16:51:00
陕发改投资〔2010〕1601号  关于核报洪灾损失情况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0-09

关于核报洪灾损失情况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今年汛期已经结束。为全面准确地掌握7月以来我省洪涝灾害受损情况,根据9月30日姚引良副省长指示精神,请各市再次核实灾情,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今年7月至9月底各市除城乡住房以外,因暴雨洪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二、报送原则
  1、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市负责填报本市域范围内全部行业、单位的损失情况(包括中省垂直管理的单位)。
  2、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核查因灾受损内容,科学评估经济损失,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三、报送内容
  1、各市受灾范围、涉及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及其分类等总体情况的说明。
  2、填写《2010年洪灾损失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四、时间要求
  请各市于10月20日前,将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送我委。
  联系人:雷富强  029-87294554、18991955132
  传  真:029-87294554    邮  箱:xiaohanyiye@126.com

  附件:2010年洪灾损失情况统计表.xls

                                  二O一O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建设  项目  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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