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2010年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切块部分)的通知
西安、咸阳、渭南、汉中、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西安国际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推进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0]2217号文下达我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000万元(地方切块部分),现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国家补助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二、你们要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环境评价等管理要求。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规定,加快项目设计、招标采购等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发挥投资效益,并按要求定期向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陕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切块部分)表.xls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物流项目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