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
为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提高基地内煤炭资源保障能力,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0〕2391号文下达我省2010年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现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我省2010年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投资计划115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78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0135万元。包括:陕煤化集团铜川矿务局金华山煤矿地质补充勘探项目投资计划154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85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363万元;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雅店煤矿勘探项目投资计划2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49万元,企业自有投资2564万元;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杨家坪煤矿勘探项目投资计划70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44万元,企业自有投资6208万元。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二、请按照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0〕242号文及项目批复要求,抓紧落实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计划下达3个月内开工建设。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每月5日前将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和投资完成情况报我委煤电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煤炭 地质补勘 投资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煤炭生产安监局,铜川市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