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719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10〕170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10〕1700号  关于组建陕西省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10-20 10:41:00
陕发改高技〔2010〕1700号  关于组建陕西省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0-20

关于组建陕西省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的批复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组建陕西省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集团科字〔2010〕78号)文件收悉。我委于2010年9月8日组织由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白晓军教授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陕西省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进行了评审。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申报资料齐全,符合组建要求。经研究,同意依托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组建陕西省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省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以你单位为主体组建,建设地点为宝鸡市清姜路72号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围绕我省无线通信领域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进行技术开发和攻关,对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解决无线通信行业共性技术问题,不断地为我省通信电子行业企业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三、建设内容:主要是基础设施适应性改造,购置安装科研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利用现有的科研技术力量,不断开发新产品。建设期两年。
  四、该工程研究中心在组建过程中,要围绕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宗旨,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以及量化的考核目标,以促使中心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
  五、请你单位抓紧工程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方案、环保、土地使用、城市规划、投资等建设条件。在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使该工程研究中心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技术  工程中心  批复
抄送:宝鸡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子集团。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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