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尾矿库监管能力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尾矿库监管技术装备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0〕2422号文同意我省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411万元,其中尾矿库安全监督检测设备33套、投资145万元,尾矿库安全监管执法车辆19辆、投资266万元。并安排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45万元,专项用于尾矿库安全监督检测设备购置(详见附表)。现将投资计划下达给你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按照承诺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出资,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到位,争取今年年底之前完成购置任务,尽快提高尾矿库监管技术装备水平。
二、请你局按照《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以及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投资,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具备条件后,我委会同你局采取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方式,统一购置尾矿库安全监督检测设备和执法车辆。
三、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后,我委会同你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附件: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 监管 建设 投资 通知
抄送: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