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的通知
渭南、延安、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统筹发改系统政策资源,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镇建设取得突破,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子,决定在富平、安塞、商南县各选一个乡镇,进行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名称
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
二、试点地点
1、富平县东上官乡;
2、安塞县沿河湾镇;
3、商南县太吉河镇。
三、试点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主要在三个方面初见成效:
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
二是实现农民居住条件改善,享受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乡镇面貌显著改变;
三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产业化、规模化转变。
四、实施步骤
1、研究方案:今年年底前,确定试点村镇,研究试点方案,编制发展规划。
2、启动试点:方案一经确定,立即启动试点村镇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等项目建设。
3、指导实施:由各级发改部门具体指导试点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及成效评估,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积累经验。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建设。试点工作以县、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切实加强领导,在保障农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科学制定试点方案并负责实施。
2、整合政策资源。举全委之力,整合政策资源,以项目为载体,连续三年,每年对试点镇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3、建立联系制度。由一名委领导牵头,确定农经处负责联系富平县东上官乡,社会处负责联系安塞县沿河湾镇,以工代赈办负责联系商南县太吉河镇,具体指导规划编制、政策设计、项目实施和资金扶持。
4、加强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和抓手,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适当考虑产业发展项目。探索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督、统筹使用各方资金、提高项目实施运作的新途径。加强政策研究,推进机制创新,培育典型,总结经验,使试点镇新农村建设收到实效。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统筹城乡 重点镇 试点 通知
抄送:富平、安塞、商南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