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734
发文字号: 陕发改区域〔2010〕173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区域〔2010〕1730号  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10-26 08:55:00
陕发改区域〔2010〕1730号  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0-26

关于开展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的通知

渭南、延安、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统筹发改系统政策资源,集中力量支持重点镇建设取得突破,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子,决定在富平、安塞、商南县各选一个乡镇,进行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名称
  统筹城乡发展重点镇试点。
  二、试点地点
  1、富平县东上官乡;
  2、安塞县沿河湾镇;
  3、商南县太吉河镇。
  三、试点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主要在三个方面初见成效:
  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
  二是实现农民居住条件改善,享受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乡镇面貌显著改变;
  三是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产业化、规模化转变。
  四、实施步骤
  1、研究方案:今年年底前,确定试点村镇,研究试点方案,编制发展规划。
  2、启动试点:方案一经确定,立即启动试点村镇的基础设施、产业配套等项目建设。
  3、指导实施:由各级发改部门具体指导试点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及成效评估,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积累经验。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建设。试点工作以县、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切实加强领导,在保障农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科学制定试点方案并负责实施。
  2、整合政策资源。举全委之力,整合政策资源,以项目为载体,连续三年,每年对试点镇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3、建立联系制度。由一名委领导牵头,确定农经处负责联系富平县东上官乡,社会处负责联系安塞县沿河湾镇,以工代赈办负责联系商南县太吉河镇,具体指导规划编制、政策设计、项目实施和资金扶持。
  4、加强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和抓手,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适当考虑产业发展项目。探索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督、统筹使用各方资金、提高项目实施运作的新途径。加强政策研究,推进机制创新,培育典型,总结经验,使试点镇新农村建设收到实效。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统筹城乡  重点镇  试点  通知
抄送:富平、安塞、商南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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