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白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报来《关于报送陕西省太白林业局201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陕林发〔2010〕255号)收悉,经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陕西省太白林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分新建和改造两2处,总数632户,总建设面积44064.31平方米。其中在宝鸡市卧龙寺秦岭家园生活小区,新建209户住宅楼1栋,建筑面积18962平方米,最大户型不超过80平方米;改造423户,其中宝鸡卧龙寺秦岭家园生活小区,对2号、3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住宅楼355户,20917.05平方米进行改造,太白生活小区,对3号、4号住宅楼68户,4185.26平方米进行改造。主要解决职工无房和住房困难。
二、总投资概算及来源
概算总投资5319.8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4837.49万元,其它建设费378.077万元,预备费104.31万元(详见概算表)。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948万元、省级地方政府债券投资补助632万元,企业和职工自筹3739.87万元。
三、建设期限
新建住宅建设期2年,旧住宅改造建设期限1年。
四、对专家在审查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施工图制作和施工时进一步细化吸收,采纳和落实。施工图由省林业厅负责审核。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工程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附件:1、陕西省太白林业局201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xls
2、陕西省太白林业局2010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国有林区 棚户区改造 设计 批复
抄送:省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