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建设局(房产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投资〔2010〕2440号文通知精神,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经研究,现将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本次下达的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2010年地方政府组织的已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
二、请你委(局)接文后7日内将投资计划转发到各县(市、区),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各市要加强对省级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和挪作它用。
四、各市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监管,强化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
名 称 |
2010年规划(套) |
计划下达投资(万元) |
备 注 |
合计 |
2720 |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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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 |
12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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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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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 |
1400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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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 |
2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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