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铜川、渭南、汉中、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2879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表),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配套投资专项用于201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各市要加强对省级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和挪作它用。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已下达计划的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省级配套投资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此项资金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陕西省201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xls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投资 计划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