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
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中央投资项目
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经研究,现将2010年两类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投资931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10年省级配套投资专项用于上述两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是省级对地方投资的补助资金,相应抵减原投资计划安排的地方投资。请你们严格执行投资计划,不得随意更改,不得挤占挪用。
二、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所有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使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四、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市发展改革委每月要按时向省发展改革委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本次下达地方配套投资从2010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成立预算并予拨款。
附件:2010年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xls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配套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