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
项目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75万元,其中,铜川市15万元,宝鸡市35万元,咸阳市20万元,汉中市50万元,安康市150万元,商洛市120万元,延安市50万元,榆林市35万元,具体任务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本次下达的2010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用于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其余地方配套投资由各项目市及县(市、区)负责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照省上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此项资金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拨付。
附件:陕西省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配套投资计划表 .xls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退耕还林 生态移民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农业厅、水
利厅、林业厅、建设厅、审计厅、统计局,各设区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