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11月19日至12月31日
电煤供应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发改委、经信委、煤管办,西安铁路局、西北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省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各发电企业:
进入11月以来,省内电煤供应一直处于耗煤量大于进煤量的状态,库存由最高时的230万吨锐减至137万吨,部分电厂存煤严重低于警戒线,个别电厂已面临停机保煤的局面。为扭转此种状况,进一步做好今冬用电、采暖高峰期间全省电煤、电力、热力保障供应工作,确保省内电煤的有效供给,要求各相关部门和煤、电、运企业严格按照我委10月8日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年四季度和2011年电煤供应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0]1594号)做好工作,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保电煤、保供电、保供热对于当前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考虑到我省铁路运力及煤炭资源情况和电煤需求量,经研究,现将《2010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省内电煤供应方案》下达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省内电煤供应方案.xls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经济运行 电煤供应 方案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