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821
发文字号: 陕发改产业〔2010〕191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产业〔2010〕1915号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11-25 09:52:00
陕发改产业〔2010〕1915号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1-25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
的紧急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2010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26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为进一步掌握钢铁行业发展情况,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决定对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现有钢铁企业总体情况和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进行清理,并梳理上报拟在“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包括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并于12月2 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和环境保护厅。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清理,如实填报,严禁瞒报和弄虚作假。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潘 涛
  联系电话:029-87293792,87294107(传真)
  电子信箱:fgwpant@shaanxi.cn
  省国土资源厅:闫  芬
  联系方式:029-84333018
  电子信箱:yanfen001@sina.com
  省环境保护厅:王国安
  联系方式:029-87294480(兼传真)
  电子信箱:shbhpc@shaanxi.gov.cn

  

 

               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钢铁  项目  清理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