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
的紧急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
2010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钢铁项目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26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为进一步掌握钢铁行业发展情况,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决定对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现有钢铁企业总体情况和2005年以来开工建设(含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的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进行清理,并梳理上报拟在“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钢铁项目(包括铁矿开发项目和钢铁生产项目),填写附件中相关表格,并于12月2 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和环境保护厅。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清理,如实填报,严禁瞒报和弄虚作假。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潘 涛
联系电话:029-87293792,87294107(传真)
电子信箱:fgwpant@shaanxi.cn
省国土资源厅:闫 芬
联系方式:029-84333018
电子信箱:yanfen001@sina.com
省环境保护厅:王国安
联系方式:029-87294480(兼传真)
电子信箱:shbhpc@shaanxi.gov.cn
省发展改革委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境保护厅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钢铁 项目 清理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