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0-00828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0〕194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农经〔2010〕1945号  关于变更《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0-11-29 16:42:00
陕发改农经〔2010〕1945号  关于变更《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11-29

关于变更《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实施“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林业厅:
  你厅《申请变更<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实施单位的请示》(陕林字〔2010〕76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关于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实施“西北三省区”陕西林业生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2010〕481号)变更内容批复如下:
  原批复安康市紫阳县建设任务,其建设任务规模和地点,调整到岚皋县;原批复汉中市城固县建设任务,其建设任务规模和地点,调整到渭南市潼关县。
  请你厅切实抓好项目变更单位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法人责任,尽早开工建设。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林业 亚行贷款 可研报告 变更 批复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办公厅,省财政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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