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八里村等7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省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西安110千伏八里村等13项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10〕3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西安市电网结构、满足世园会、航天基地、曲江新区等新增用电需求以及保障户县电厂小火电机组关停后区域供电,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建设西安八里村等7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西安八里村等7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其中新建6项,升压改造1项,建成后新增变电容量680.5MVA,线路83.56公里。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详见附表。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总投资66007万元,其中资本金16501.75万元,占总投资25%,由省电力公司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环保节能标准要求,优先选用节能、环保输变电设备和材料,落实各项措施和建设条件后开工建设。
四、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工程施工中,要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效益。
五、项目核准所需的市发改委意见、用地预审、环评批复、规划选址等相关文件见附表。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西安八里村等7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表.xls
2、西安八里村等7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支持性文件表.xls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输变电 工程 核准 批复
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省环保厅,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