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旬邑底庙至彬县韩家公路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旬邑县(底庙镇211国道)至宝鸡(麟游县崔木镇)公路三级升二级公路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咸发改〔2010〕49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公路是咸阳市公路主骨架的组成部分,现有道路等级低、路况差,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已不能满足交通运输迅猛增长的需求。为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加快区域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同意实施旬邑底庙至彬县韩家公路改建工程。
二、路线起自旬邑县底庙镇,与国道211相接,向南经彬县永乐镇、西坡乡、北极镇、义门镇、罗店村、姜渠村、白厢村、车家庄乡、韩家乡止于彬县与麟游县交界的北湾村,全长72公里,其中旬邑境3.6公里,彬县境68.4公里。
三、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沿线地形条件及项目的功能和作用,全线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起点至罗店村塬面段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罗店村至白厢村上、下塬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泾河大桥可适当加宽);白厢村至韩家乡塬面段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韩家乡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考虑到该公路行驶重型车辆较多,同意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四、该项目按照政府收费还贷公路性质由彬县、旬邑县政府组织实施,投资估算5.1亿元,建设资金由彬县、旬邑县筹措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深入优化路线方案,抓紧完善各项开工准备,确保2012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和交工验收等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公路 可行性研究 批复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旬邑县、彬县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