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委机关公务员考核和机关处室、委属单位考核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将2010年度委机关公务员考核、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集体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委机关处及处以下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集体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31日。
三、考核步骤和方法
1、工作总结阶段(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10日)。个人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机关处室、委属单位完成处室(单位)工作总结并上报申请加分资料。处长对本处室人员年度工作作出评语,分管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处长和处室(委属单位)工作作出评语。工作总结和评语一并录入“委考核系统”。
2、测评打分阶段(2011年1月11日-1月15日)。参加测评打分的委厅级领导、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处及处以下干部登录“委考核系统”,按不同类别的考核对象及考核标准进行测评打分。
处长考核。按主任、分管委领导、机关其他厅级领导和处长及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本处干部、机关其余干部五个层级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无本处干部的按四个层级测评打分。
机关其他干部考核。按分管委领导、协管厅级领导、本处处长、机关其他处及处以下干部四个层级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无协管厅级领导的按三个层级测评打分。
机关处室、委属单位集体考核。按主任、分管委领导、机关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处长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层级进行民主测评打分。
3、成绩汇总阶段(2011年1月16日-1月20日)。委考核办根据民主测评打分和处室(单位)上报的加分资料,汇总个人和处室(单位)的最后得分,向委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等次建议。
4、确定等次及表彰(2011年1月21日-1月25日)。委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对评价为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5、填报《公务员考核登记表》(2011年1月26日-1月31日)。根据考核等次,公务员个人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签署评语及建议,送委人事处归档。
四、其他事项
1、监察室参加机关处室考核,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省纪检委考核。
2、委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另行组织,委属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3、机关职工年度考核由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4、2010年分配我委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确定为称职等次。
五、几点要求
1、积极参评。要在规定的考核时间段内完成工作总结、工作评语、测评打分和资料上报工作。超出考核规定的期限,系统不能输入和修改信息。
2、实事求是。要认真查阅被考核对象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评价,综合考虑年度工作和工作实绩,对被考核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完整打分。参加测评打分的人员要对不同类别的被考核对象完整打分,否则考核对象分值不能提交“考核信息系统”汇总,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2、
省发改委考核评价信息系统操作十五问.doc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公务员 机关处室 委属单位 考核 通知
送:委领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印发
共印7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