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3-00319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23〕100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中粮粮谷渭南新建90万吨/年小麦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3-06-12 09:58:44
关于中粮粮谷渭南新建90万吨/年小麦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环资处 发布时间:2023-06-12

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报来的《渭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中粮粮谷渭南新建90万吨/年小麦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报告》(渭行审投资字〔2023〕3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二、项目由中粮面业(陕西)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渭南市经开区锦程大街西段,总投资12.6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包括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2021年9月,渭南经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了该项目(2109-610564-04-01-807640)。项目计划2025年2月投产,目前处于设计阶段。

  项目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0.94万吨标准煤、等价值2.27万吨标准煤。消耗电力7646.28万千瓦时。单位产品能耗9.96千克标准煤/吨。项目能效水平及能源种类合理,项目的用能总量及结构符合行业用能特点。

  渭南市要加强对项目单位能耗双控管理,监督指导中粮面业(陕西)有限公司,积极建设光伏等新能源设施,以及购买绿电等措施,原则上最大限度使用可再生能源,到“十四五”末绿电消费量不低于项目总用电量的30%。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措施基础上,应重点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项目小麦加工生产工艺总体布置要严格按物料工艺流向进行设计,采用先进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生产能源消耗,工艺流程、技术方案符合要求。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要求,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三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四、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委提出申请。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节能审查意见自动作废。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五、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送市、县(区)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