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24-00145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24〕36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陕西三元航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新加坡公司SMART MOBILITY PTE. LTD.(智马达移动出行有限公司)0.09%股权项目备案通知书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24-01-08 16:30:00
关于陕西三元航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新加坡公司SMART MOBILITY PTE. LTD.(智马达移动出行有限公司)0.09%股权项目备案通知书
来源:外资处 发布时间:2024-01-08

陕西三元航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来《关于陕西三元航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新加坡公司SMART MOBILITY PTE. LTD.(智马达移动出行有限公司)0.09%股权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三元航科〔2023〕第1号)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陕西三元航科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新加坡公司SMART MOBILITY PTE. LTD.(智马达移动出行有限公司)0.09%股权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312-611206-04-05-585020,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